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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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jeff0zhoufan:好评
在哈尔滨还是非常不错的体验了,位置很好,市中心,松花江畔,晚上也很安静,服务挺不错,早餐也符合四星级标准,价格在哈尔滨就算不贵了,房间设计稍微老一点,还可以接受。总体比较满意。
lucky:好评
酒店不错,床舒服,位置也好 性价比高
会员5176:好评
第二次来友谊宫入住,因为这里的地理位置和服务都是一流的,迷你房性价比挺高。周末在友谊宫自己的剧场还有相声演出??,水平相当不错??,只是知道的人好像不多,观众寥寥,应该多加宣传。早餐品种丰富,菜品每天都有挑换。以后还会选择这里。